学校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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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枫雪
本网讯 4月8日上午,学校在鸿远楼八楼会议室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党委副书记、校长胡兴禹出席,5位受聘法律顾问及法律事务室工作人员参加。
法律事务室负责人介绍了受聘法律顾问人员情况。胡兴禹为受聘人员颁发聘书。法律顾问代表、法学院院长王玲代表受聘法律顾问作了表态发言。
胡兴禹代表学校向5位法律顾问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欢迎。他表示,聘请法律顾问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发挥学校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职能,健全学校风险防范机制,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等具有重要意义。
围绕进一步做好法律顾问工作,胡兴禹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以师生为中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着眼于学校的改革发展大局。
二是主动履责,站在学校改革发展的高度,以专业精神和专业态度,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查、法律论证等服务工作。
三是法律事务室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要定期向法律顾问汇报学校工作,让他们了解、熟悉学校情况,从而发挥专业作用,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要协调好各职能部门、学院,工作中遇到涉法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重要事项可邀请法律顾问给予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确保在遵法守法的框架内开展工作,促进学校改革发展。
聘任仪式后,受聘法律顾问及法律事务室工作人员在鸿远楼八楼会议室召开了法律顾问例会。
据悉,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从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校外律师等法律事务工作者中聘请若干名法律专业人士担任学校法律顾问。日前,学校已结合实际,制定了《山东理工大学法律顾问管理办法》。